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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局:扎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
近年来,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省、市、县对自然资源工作部署要求,依法履行部门职能,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,高质量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。
强化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一是确保责任到位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由主要领导任组长,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中心所、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。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。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,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落实。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。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,完善各项工作制度,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。制定工作计划,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中心所和职能科室,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、个个身上有压力。
强化依法行政,坚持集体决策。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,明确局重大事项必须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,对涉及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由中心所和各科室形成书面议题,会前提交局党委班子成员充分研究。二是实行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会审制度。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、土地开发用地审查等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内部会审制度,对重大的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,在科室审查的基础上进行集体会审。三是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。涉及土地征收、土地整治等涉及社会面广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事项,事先向专家咨询和论证。四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听证制度。按照《国土资源部听证规定》,对应当组织听证的依法开展听证工作。
抓全员法制培训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。一是有计划地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、新宪法、新土地管理法和以案释法学习培训活动,并组织大家进行学法考试; 二是组织局执法监察人员参加市、县组织的行政执法集中培训;三是开展网上在线学法活动,组织全系统人员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法律知识竞赛。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,增进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新法律法规的了解与掌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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