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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频解说1、日前,广东省人社厅发布《关于推行“妈妈岗”工作模式促进妇女工作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提出在全省广泛开发“妈妈岗”,拓展妇女工作空间,清晰“妈妈岗”主要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纪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工作,工作时间、管理模式相对灵敏,方便照顾工作和育儿。
2、《征求意见稿》清晰,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能够按规定开发设置“妈妈岗”,鼓舞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“妈妈岗”设置,鼓舞规上限上企业设立“妈妈岗”。
3、同时,灵敏确定岗位工时等内容,鼓舞引导“妈妈岗”实行灵敏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,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,方便妇女更好地兼顾照顾儿童和工作。“妈妈岗”实行劳动合同方式用工的,应在劳动合同中洽谈清晰弹性工作、不强行安排加班、工作时间因照顾儿童需求能够请假等相关内容。劳务方式用工的,应签订劳务协议,合理确定权利义务。
4、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发明生育友爱型工作环境,鼓舞用人单位设立“妈妈岗”车间、“妈妈岗”生产线等,并建立“妇女之家”,为员工供给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。
5、此外,广东还将加强“妈妈岗”工作服务,收集发布“妈妈岗”招聘信息,编制规范运转的零工商场“电子地图”,支持开展“妈妈岗”技术训练,提高育儿妇女工作技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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